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湖州市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
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湖州市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湖州市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化國家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城市建設,根據生態環境部綜合司《關于印送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任務清單的函》(綜合函〔2024〕18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統籌兼顧、強化協同。立足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特征,突出目標協同、任務協同、政策協同、監管協同,建立減污降碳協同管理長效機制。
——堅持源頭防控、綠色轉型。將源頭管控作為優化能源、產業結構的關鍵抓手,統籌水、氣、固廢、溫室氣體等多要素減排要求,強化多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加快形成有利于減污降碳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
——堅持科技賦能、機制創新。加強減污降碳集成技術研發應用。探索減污降碳協同數智服務模式。建立技術路徑明晰、激勵約束并重、協同機制有效、項目支撐有力的減污降碳協同推進體系。
堅持標準、機制、數智、項目“四位一體”,基本形成減污降碳協同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一體考核的工作機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潔、產業綠色、治理協同、環境清麗的綠色發展體系,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實踐走在全國前列,打造生態良好型城市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全國標桿,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效益雙贏。到2024年底,化學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以下簡稱四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省定任務,八大新興產業鏈營收占規上比重提升2個百分點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3%。到2025年底,四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全面完成“十四五”既定目標,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5%。到2026年底,減污降碳協同“四梁八柱”基本構建,碳排放強度下降與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明顯成效,減污降碳協同指數位居全省前列,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6%,所有區縣通過省級減污降碳試點驗收,形成20個以上減污降碳典型案例。
二、重點任務
(一)創新要素保障協同
1.加強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新增VOCs排放量區域削減替代規定,啟動全市機械涂裝、化工、化纖、木業及漆包線等五大行業VOCs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業涂裝企業全面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迭代升級VOCs“綠島”治理模式,健全完善廢活性炭公共服務體系。全面完成家具、包裝印刷等行業低效VOCs處理設施提升工程。全面完成鋼鐵、水泥行業及鍋爐超低排放改造。試點推進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技術研發和轉化應用。推進全市開發區(園區)開展新一輪園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到2026年底,全市重點企業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實現“應替盡替”,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實現“清新園區”全覆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下同。以下任務均需各區縣政府〈含南太湖新區、長合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加強污水處理與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推動工業企業和園區廢水循環利用,實現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級利用。深化“污水零直排區”建設。推廣建設智慧水務管理系統,開展全過程智能調控與優化,積極布局智能微電網、新型儲能設施,提高可再生能源應用穩定性。開展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運維一體化管理,探索推動楊家埠、新市北、康山污水處理廠減污降碳協同技術應用。研究推進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分區處理,支持依法依規將上游生產企業可生化性強的廢水作為下游污水處理廠碳源補充。建立全口徑水污染排放清單,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有效管控入河湖污染物排放。到2026年底,全市72個鄉鎮(街道)全部完成“污水零直排區”建設鞏固提升工作。(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
3.加強固體廢棄物綜合治理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深入推動建材、鉛蓄電池、鋰電池等特色行業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提升竹木業廢棄物、化纖行業廢絲綜合利用水平,建設鋰電池行業NMP資源化利用收儲運網絡。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資源化利用和消納體系,大力發展粉煤灰、脫硫石膏等工業廢棄物在水泥、新墻材等行業的循環利用技術。研究并實施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資源化利用、工業廢鹽綜合利用等試點項目。因地制宜推廣“以竹代塑”,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到2026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廢鹽等危廢資源化利用項目處置能力滿足全市需求,危廢填埋比控制在5%以內,“無廢城市”建設通過國家驗收,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98%。(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
4.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嚴格執行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深化全社會節水行動,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打造南方豐水地區節水標桿市。推進國家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建設,優化設施建設布局,在重點排污口下游等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水質凈化工程及再生水調蓄設施。到2026年底,全市再生水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5%。(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設局)
5.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推廣優良品種和綠色高效栽培技術,提高氮肥利用效率,降低氧化亞氮排放。優化稻田水分灌溉管理,降低稻田甲烷排放量。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提升科學還田水平。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推進氮肥減量增效。加快智慧農業發展,探索開展湖羊養殖過程溫室氣體減排和監測技術研究。(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
(二)深化重點領域協同
1.推動能源綠色低碳供應。新、改、擴建項目實施煤炭減量替代,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合理控制壓減印染、化工等產業用煤。大力發展太陽能、氫能等清潔能源,試點開展“能源林種植—林業加工—剩余物加工利用”全鏈條生物質能項目。推動化石能源清潔高效利用,強化天然氣供應保障,穩步發展抽水蓄能,支持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等新型儲能設施發展。推動園區熱能共享、梯次利用。到2026年底,光伏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26%。(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湖州電力局)
2.推進重點行業提質增效低碳發展。聚焦八個重點行業,制定落實“一業一策”方案,加快健康座椅、家裝木業、時尚童裝、紡織面料4個行業扶優扶強;推動印染、水泥、鑄造、墻材4個行業提標提效。鼓勵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清潔生產工藝技術。推行綠色產品設計、綠色產業鏈、綠色供應鏈、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管理。紡織行業大力研發生物紡織染整技術,推行生物酶前處理、小浴比缸染、紗線無聚乙烯醇上漿織造、再生纖維素纖維原料綠色制漿、針織面料平幅節水染色、滌綸織物少水連續式染色等技術和裝備改造。造紙行業推進造紙污泥等廢料以及污水厭氧處理甲烷產物回收利用。推廣應用噴水織造廢水回用、印染廢水分質處理、膜法過濾水處理等廢水資源化技術。到2026年,印染行業中水重復利用率達50%,噴水織造行業中水回用率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3.加快綠色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加大新能源船舶應用,加快純電動貨運船舶商業化運營,推廣使用新能源船舶運輸煤炭、水泥熟料等大宗干散貨物,探索構建新能源船舶運輸示范航線。加快公轉水、公轉鐵進程,建成浙北高等級航道網集裝箱運輸通道(湖州段)。加快推進低碳高速公路服務區建設。加強岸電設施建設利用,新建碼頭全部同步建設岸電設施,開展船舶岸電系統受電設施改造。推行新能源汽車通行便利、停車優惠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車更新和推廣。嚴格執行機動車排放標準,推進老舊車船淘汰。依法對高污染機動車輛開展通行管控。到2026年底,力爭港口岸電設施數量達到530套以上,內河客運船舶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比例達到78%,年新能源汽車注冊登記數量占比力爭達到20%。(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集團)
4.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加快發展超低能耗建筑,推動政府投資項目率先采用綠色建材,打造南太湖新區未來城等引領性零碳建筑示范項目,建設一批太陽能光熱、光伏建筑一體化等零碳建筑示范工程,加快長東片區綠色建筑示范區建設。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到2025年底,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項目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50%以上。(責任單位:市建設局)
5.推進農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深化農作制度創新,全面深化“肥藥兩制”改革,加大綠色防控等技術推廣力度,建立完善長效運維監管體系,加快打造美麗田園。深化“循環種養”模式,推動畜牧養殖向高標準、低排放、高效益集約模式轉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100%。大力推廣“桑基魚塘”“農光互補”等低碳農業生產模式,整合系統生態資源,加快建立種養循環體系,進一步推動生態農業全產業鏈發展,打造一批生態低碳農場樣板。到2026年底,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覆蓋率達93%以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4%以上,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6%以上、離田率達到30%以上。(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6.統籌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推動濕地公園提質增效,賦石水庫創成省級濕地公園。嚴格落實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要求。實施濕地面積總量管控,嚴管建設開發侵占自然濕地。實施“源頭—流域—湖泊”全流域生態修復。高水平建設“水韻湖城”水生態修復工程,打造“水下森林”生態系統。強化河湖岸線保護修復。全面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整治、修復和綠化。探索建立碳匯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依托綠色交易運營中心,開展林業碳匯、濕地碳匯、茶園碳匯收儲和交易。推動金融機構升級碳匯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減污降碳專項貸,引導企業參與購碳。到2026年底,累計建成60個“水韻湖城”生態修復項目,水生態修復200萬平方米,建成“水下森林”50個、省級美麗河湖20條(個)、水美鄉鎮20個,開展廢棄礦山修復33座。(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政府辦公室〈金融口〉、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局、人民銀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監管分局)
(三)強化重點區域協調
1.推動產業布局協同優化。依托長三角地理中心區位優勢,構建“一極兩軸多區聯動”的生產空間,以南太湖新區為高質量增長極,建設“滬湖綠色智造創新廊道”“寧湖杭生態創新廊道”兩軸,推動長三角(湖州)產業合作區、吳興新型智造產業集聚區、南潯臨滬智能裝備產業協作區、長興綠色動力產業集聚區、德清省級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安吉綠色家居產業集聚區等多區聯動,產業錯位布局、協同發展,形成優勢明顯、集約高效的生產空間。(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區域合作辦)
2.加快重點區域協同創新探索。吳興區構建生態治理中心,南潯區打造VOCs協同治理樣板區,德清縣建設減污降碳協同產學研用示范區,長興縣塑造傳統行業低碳蝶變引領區,安吉縣打造綠色碳匯價值轉化先行區,南太湖新區培育“新質生產力”實踐基地,長合區創建碳源替代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區,各區縣細化制定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省級減污降碳協同試點城市建設。到2026年底,各區域形成減污降碳協同典型案例不少于5個,打造減污降碳協同標桿項目不少于10個。(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提升創新協同能力
1.強化碳排放智慧監測。開展溫室氣體排放監測試點,構建全市域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天空地”一體監測網絡,推動減污降碳協同管控精準直達。協同開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統計、監測和信息披露。編制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融合清單,推進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分析、協同控制。(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湖州電力局)
2.構建碳管家全流程管理服務體系。統籌重點企業“環保管家”和“碳管家”布局,貫通碳管家平臺和e企管系統,推動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線上線下協同管理,逐步建立重點企業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管理體系,實現減污降碳管理融合。發布實施《碳排放數據質量管理指南》地方標準,推動重點企業建立健全碳市場數據日常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推動關鍵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瞄準國內外前沿技術,加強關鍵基礎科學問題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創新,強化綠色低碳技術攻關,重點突破新能源、新材料、光儲一體化、碳捕集利用等領域關鍵技術,制定《湖州市減污降碳協同技術清單》,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科技成果在湖州落地轉化,推進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減污降碳集成技術應用推廣。(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
4.建立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大力發展以“科創中國”湖州西塞科學谷創新基地為代表的“創谷”經濟,加快布局新型實驗室、技術推動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三位一體”創新體系。支持工業控制技術全國重點實驗室、莫干山地信實驗室、莫干山研究院、白馬湖實驗室長興氫能基地等一批創新平臺以綠色技術創新為特色,緊密對接國家區域重大戰略發展,建成集基礎研究、技術開發、產品研制、成果轉化和創業孵化為一體的戰略性、開放式、高能級創新綜合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三、政策創新
(一)強化項目源頭準入。深化生態環境分區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建設,探索“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碳評”,形成生態環境分區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清單,發布《湖州市生態環境分區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方案》,建立減污降碳措施庫,形成與減污降碳協同相適應的源頭準入體系。迭代要素蓄水池統籌管理機制,完善環境要素配置機制,優先保障減污降碳協同度高、綠色低碳效應強的大好高項目“雙進雙產”。(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
(二)探索建立“碳核算+碳預算”管控機制。基于電力、規上工業企業能源消費等數據,建立健全覆蓋區域、領域的碳排放速算體系,出臺市域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實施方案,研究制定碳排放統計核算及速算地方標準。探索區域碳預算管理制度,制定以彈性調控為導向的企業碳預算管理工作方案,實現預算結果多元應用。在新建“兩高”項目(高耗能、高排放的項目)探索建立碳排放減量替代制度。(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
(三)深化轉型金融改革創新。聚焦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轉型企業融資對接、低碳技術推廣應用等重點領域,打造轉型產業庫、轉型企業庫、轉型項目庫、轉型技術庫、轉型產品庫,探索完善轉型金融服務體系,推動《G20轉型金融框架》在湖州全面落地。引導金融機構將碳表現、碳定價納入授信管理流程,創新與轉型目標掛鉤的金融服務模式,為轉型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金融口〉、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人民銀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監管分局)
(四)建立健全工業碳效評價機制。在工業領域,對規上工業企業定期開展工業碳效評價。開展“碳效論英雄”改革,做好工業碳效評價結果應用,推動評價結果深度融合綠色金融、綠電交易,調動企業綠色低碳轉型主動性和積極性。持續完善全市工業碳效平臺、公共建筑“碳效碼”數字化管理平臺建設,以工業碳效對標體系為依據,在全市工業企業、公共建筑開展碳效評價,實現政府、企業節能降耗“一碼可知”。(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統計局、人民銀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電力局)
(五)深化“雙碳”認證試點建設。聚焦外貿出口和湖州特色產業發展需求,重點選取電池、電梯等優勢產業鏈,基于碳足跡、減碳產品、碳中和、碳管理等碳達峰碳中和認證制度建設需求,按照“碳計量、碳減排、碳清除、碳披露”技術路線,大力開展試點產業認證制度創新研發,制定認證實施規則,不斷擴大碳達峰碳中和認證標準的產業領域。(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六)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探索建立市級EOD項目支持庫,加大EOD項目謀劃、爭取力度,積極發展與生態環境治理關聯度高、經濟發展帶動力強的項目,構建形成“儲備一批、申報一批、入庫一批”梯度培育機制。推動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VEP)核算在EOD項目謀劃、推進、運營中的全周期應用。推動金融機構強化對EOD項目支持力度,專設綠色審批通道,金融機構在貸款額度、貸款利率、授信審批等方面予以專項支持。(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辦公室〈金融口〉、人民銀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監管分局)
(七)推進管理機制迭代改革。嚴格落實《湖州市生態文明典范城市建設促進條例》關于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內容。推動綠色文明生活指數集成改革,迭代升級“綠色生活碼”,加快建設“生態身份證”,引導構建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水污染協同治理領域探索建立碳源替代指南,在重點行業、重點園區構建減污降碳協同建設規范體系,推動減污降碳量化核算。建立具有湖州特色的減污降碳協同自評價體系。(責任單位:市委改革辦、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四、保障措施
統籌美麗中國建設和減污降碳工作要求,將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工作納入生態文明典范城市建設總體布局,分年度做好減污降碳協同工作經費保障。有關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協同推進各項工作。各區縣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目標,細化工作任務,如期穩妥推進試點建設,全面總結減污降碳協同創新典型經驗,推廣典型技術應用。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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